退換貨政策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後七天猶豫期之權益,請注意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。
因此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,並遵循我們所定之退換貨辦法處理退換貨,請您於收到貨後七天內,來電告知或以Email方式通知本店。
連絡方式:
TEL:08-732-0370/0971-250-101
Email:[email protected]
選擇適合您的方式與我們連絡,確認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我們會向您說明詳細退換貨的流程。
退換貨條件:
請您在七天內(包含聯絡當日)將商品寄回本店。
(事前沒有收到退換貨的聯絡或商品未能符合退換貨條件,恕我們無法受理,敬請見諒。)
無法申請退換貨情況:
注意,如有欲申請退換貨的情況,請務必與我們聯絡。
可退換貨的條件:
您的商品寄達後,我們會進行確認,確認商品完整沒有問題,我們會進行退款的手續。
實際上退款或換貨可能需要幾天的作業時間,請您耐心等候。
此外,請您詳讀【退換貨條件】及以上說明,並且符合所有條件後,我們才能為您進行退貨手續。
退款:
本店退款僅提供【銀行匯款】方式
請您提供下列資料,我們會以上述【銀行匯款】的方式將您的費用退還給您。
(1)銀行名稱:
(2)分行名稱:
(3) 帳號:
(4) 戶名:
【銀行匯款】退費時,我們僅限訂購者本人的帳戶。
退款金額為發票上記載之金額,退款程序需花費約七個工作天,敬請諒解。
換貨流程:
如果您收到的商品為【瑕疵品】或是【與您訂單不符之商品】,請您拍下照片,並以E-mail方式將照片與說明寄給我們,我們將與您連絡,為您做換貨/退貨之處理。
屆時請您務必保留統一發票,否則將無法為您進行退換貨的程序,請您務必留意。
注意! 如七日內沒有收到您所寄回來的商品,請恕我們無法受理您的退換,敬請見諒。